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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聚焦租赁房立法 乱在哪里? 治在何方?

辽宁法制报  2012-03-28 09:00

[摘要]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皇明太阳能董事长黄鸣建议制定《租房法》,规范租房业,保障房屋租客的利益。他认为,未来不管对“使用租赁”还是“收益租赁”,也就是说不管是居住,还是经营,其涉及范围可以说面广量大。规范租房,对于保障租房者、业主的利益,稳定经营秩序,建设和谐社会,都至关重要。

说起租房经历,潘小丽自称她相当具有发言权,因为就在她即将大学毕业那段期间,萦绕在其心头的不仅是找工作的困难,更多的是租房带给她的麻烦。

2009年6月,当时就读于辽宁大学的潘小丽正面临着毕业找工作的现实,这时,校方通知7月份大四学生离校之后即不允许再回宿舍居住,家在外地又想留在沈阳工作的潘小丽当务之急就是赶紧给自己找一个安身之所。

“我先是联系了学校附近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对方要求我交纳100元中介费,我交了,然后他带我去看了一处房子,我认为可以就试住了两天,结果就在第三天,房东突然说房子不租了,我找回中介,中介公司承诺再另外帮我找一个房子。”潘小丽说,当时多亏留个心眼先试住,没有往那搬行李,不然就麻烦了。

没过几天,房屋中介打来电话说又给小丽找了一个房源,让她过去看房。“看了房子的户型和地点后,我同意了,于是按每月300元,一次性交给房东3个月的租金,并签订了简单的租房协议。”这下,潘小丽心里有了底,第二天就让同学帮着把行李搬了过去,这安身的地方有了,下一步就专心找工作吧。

可好景不长,就在潘小丽住进去1个月后,房东突然造访,并执意提出让潘小丽搬离房子不再租了。房东的这一举动弄得潘小丽猝不及防,几经协商也没能改变房东的想法,为让潘小丽尽早搬离,房东在硬塞给她两个月租金后,还天天过来催促,最终潘小丽拧不过房东,只能灰溜溜的被撵了出来。

“我这可真是一波三折呀,租个房子怎么这么难呀?”潘小丽虽然一肚子怨气,但一个女孩子身处他乡无依无靠,也只能无奈地再找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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