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百姓选择在网上发布房屋租赁信息,寻找租客。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近期审判的案例提醒,网络出租房屋时须警惕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谨防假租客变真劫匪。
根据调查,在网上看到重庆市民彭辉出租房屋信息后,曹建与之联系看房。曹建的同伙陈亮负责熟悉小区环境,研究作案后的逃跑路线。准备就绪后,曹建、陈亮再次以看房之名约见彭辉,并在屋内对彭辉实施持刀抢劫,将彭辉身上的现金和佩戴的金镶玉项链吊坠抢走。鉴于本案系入室抢劫,社会危害大,法院对曹建、陈亮均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该案法官提醒,在网络上进行交易或约人见面时,一定要明确对方真实身份,涉及财产安全时要格外小心,如果自身权益受到损害,要注意保存对方身份信息、网站ID、聊天记录等证据,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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