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从4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了为期6个月的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环境整治行动。
为切实解决当前项目建设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规范全区建设工程管理秩序,依法对强揽工程、强行推销建筑材料、强行租赁施工机械、强行运输等无理阻挠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各项建设活动依法、高效、有序进行,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该区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据了解,该区将以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网络公告等方式,广泛宣传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环境整治的工作内容、目的和意义。通过座谈、走访和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重点问题,特别是拆迁安置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项目施工区域存在的敲诈等违法行为、施工区域及周边乱堆沙石等行为。将对排查出的各类纠纷进行调处,对典型问题和案件,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由镇(街道)与城南公安分局送达并督促其限期内整改到位。后将按照“定案、定人、定责、定期限”的要求,对未能限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重点问题分类提出整治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据了解,该区明确了“定案、定人、定责、定期限”的要求,对未能限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重点问题分类提出整治意见,做到“五个一律”:一是对不听劝阻、严重阻工,造成恶劣后果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二是对组织阻工、殴打施工人员或工作人员,情节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一律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幕后操纵、策划阻工事件或充当阻工人员“保护伞”的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律先行停职再组织处理;四是对阻工事件中,当班工作人员不在现场,分管领导未及时赶到现场,化解处置不力且未能尽快恢复施工的,一律实行问责;五是对整治工作中失职渎职或滥用职权、组织参与“索拿卡要”的党员和干部职工一律提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同时,该区还开设专用电话,欢迎群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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