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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管擅涨物管费,还不清扫垃圾,简直太要不得了。”昨(6)日,家住阳光新城的业主范女士致电本报呼叫中心热线2395666称,小区业主由于质疑物管涨物业费不符合相关规定,于是不愿缴纳,如今物业公司为了催收物管费撤离了保洁,导致小区环境杂乱不堪。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对范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采访。
调查
小区无保洁
垃圾满地 一片狼藉
6日上午,记者来到阳光新城小区,一进大门就看到地面到处散落着各种垃圾,脏乱不堪。“不仅小区没人打扫,连垃圾都没人来运。”范女士带着记者查看了小区五六个垃圾房,记者发现其中一处垃圾房被塞满后,一袋袋垃圾堆积在外面,看起来一片狼藉,即使在冬天也发出阵阵异味。
“从上个月25号开始就没有清扫了,小区里面九百多户人,每天要产生多少垃圾?长此以往简直无法想象。”业主陆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大部分业主对物管费涨价存在疑惑,因此没有缴纳物管费,他们猜测物业公司可能想通过这个方法来强行增收物管费。
记者临走时,小区业委会已经集合部分业主,准备到外面购买扫帚、撮箕等清洁用品自己打扫小区。“没有办法,四五千人在里面生活,大部分还是老年人和小娃娃,万一传染到啥子病就不好了。”范女士无奈地说。
业主:不缴物管费是因为涨价不合理
“不缴纳物业费,是因为他们要求涨价,而我们觉得这个涨价完全不合理。”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觉得物业费涨价不符合规定程序,是因为和物管签订合同的是上一届业主委员会,而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则是在已经届满并且没有经过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情况下与物业签订的。
李先生介绍,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在2012年9月就已经届满,然而在2013年1月又与物管签订了合同,合同中就规定物业管理费由3角5分涨到5角。得知物管费涨价以后,小区许多业主提出了质疑,认为小区非电梯住宅,而且公共很高,完全能够满足物管方面的费用。“再说签订合同的业委会已经届满了,不能代表业主的意愿。”李先生说,他们质疑合同签订不符合规定还因为上一届业委会退出后,不仅不将原来小区的账目移交,而且也没有对业主公示。在这样的情况下,小区决定重新选举业委会,方便与物管沟通。
2013年7月,小区开始筹备新的业委会,经过几个月的选举,于次年在房管部门、南山街道办事处及西河社区的共同监督下,小区65个单元重新选举产生了新的业委会。新的业委会成立后,多次找到物管方面进行沟通,希望能够签订新的合同,但物管方面一直不予回应。
“一直不合作,业委会提出的整改要求也不理睬,我们只有重新开始评选新的物业公司。”小区业委会副主任胡先生告诉记者,去年9月,小区在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监督下,开始重新评选物业公司,并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提前三个月通知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退场,然而直至去年12月24日,物管不仅没有退场,还将保洁公司从小区撤离,导致小区脏乱不堪。
物业:欠下大笔费用,只好撤离保洁
对于业主反映的情况,阳光新城物业管理负责人苗经理则有不同说法。他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和上一届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是于2015年9月到期,新的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成立后,将原来的合同推翻,并于去年9月发来退场函。苗经理表示,保洁是外包给其他的保洁公司,由物业支付费用,由于不知道退场后这笔费用如何解决,只能先让保洁撤出,其他工作人员都在正常工作。另外,不少业主都没有缴纳物业费,现在为止整个小区还有三十多万费用没有收上来,对物业管理造成很大困扰。
“如果小区业主希望保洁继续服务,那么新业委会就要承认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但现在新的业委会拒绝承认,并且不就此事进行商谈,目前只是单方面要求恢复保洁。”苗经理告诉记者,原来签订的合同是经过和上届业委会长期谈判敲定的,也经过业主大会通过,并在小区里面进行了公示,而现在业主拒不履行,还要求他们退场,这很不合理。“我们也可以退场,但没有其他的物业公司与我们衔接,另外现在欠下的费用也不知道怎么解决。”苗经理表示,他们也可以组织物业人员继续保洁,但希望业委会能够书面承认公司去年的服务以及接下来的保洁服务是合法有效的。
据了解,目前阳光新城物业管理已经对欠费业主进行起诉,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今日,房管部门、南山街道办事处以及西河社区等单位将与物业管理方、业主进行协调沟通,共同督促事情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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