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从现在起,西安市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制度,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不用再到物价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西安市物价局也不再公示商品房价格。
西安市物价局房价处单民瑶:“主要是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由市场做的事情放归市场去做,政府要减少对市场和企业的行政干预,由企业按照市场的实际情况自主定价。”
西安交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杨东朗:“因为商品房(价格)是由市场来决定的,价格备案制度取消后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房地产的供应量需求量以及价格完全由市场的供应方和需求方自主决定,政府仅仅在房地产市场中发挥监管作用和政策引导作用,我认为会对价格形成机制更加科学。”
记者了解到,虽然西安市取消了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制度,但在今后仍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要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继续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规定,将开发建设过程中供水、供电等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一次性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
西安市物价局房价处单民瑶:“咱们还要严格禁止价格欺诈行为,标价的方式必须要严谨、要真实,不能够出现两套标价、虚构原价,虚假优惠和虚假折扣,我们各级的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也会加大对市场的监管,不定时地可能会有一些价格方面的检查,促进这个市场要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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